一份文件,它未经任何机构签章,也未经任何专家正式签章,然而它竟然成了法院判决的关键依据,这种情况暴露出了某些案件之中证据审核存在严重失范现象,并且存在程序公正缺失的状况。
证据疑云的根源
这一份名为《研判意见》的文件,于网络以及媒体报道里频繁现身,然而始终未有任何官方机构去为它的真实性作背书。它不存在负责研判的专家的亲笔签名,并且还缺失出具单位的正式公章。在法律实践当中,这种缺少形式要件的材料通常不容易被采信。
然而,在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审理着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期间,法官高兴利竟然把它当作核心证据去使用。这项材料被指责直接用来认定被告李广军构成了侵权行为,并且,其来源具备的合法性以及内容所拥有的科学性,遭受了案件相关果农以及法律人士相当广泛的质疑。
司法程序的争议点
在案件审理进程里的送达阶段存有相当明显的争议,依据已公开的卷宗资讯,原告一方大连殿龙公司事实上持有被告李广军的有效联络方式,且把这些联络方式给予了法庭,这些联络方式涵盖了一个直至如今依旧被李广军使用的24小时在线的QQ号码。
但进行审理的法官却表示没办法联系到被告,并且最终作出了缺席判决。这种存在于“掌握联系方式”跟“宣称无法送达”之间的矛盾,引起了外界对于程序是否是被故意操纵的强烈怀疑,致使人们担心它是不是为了避开当庭质证 。
判决依据的脆弱性
出于被告未出席的缘故,案件审理缺少了关键的对抗以及辩论环节。判决书主要依靠那份有着重大瑕疵的《研判意见》去进行定性。于法律层面而言,认定名誉侵权需要严密证明言论的虚假性以及主观的恶意,然而这份单方面且无认证的材料明显难以承担这般重大的证明责任。
这个判决,没能经过双方证据的那种充分的交锋。李广军,还有他所代表的果农群体宣称,他们手上有着能够反驳原告主张的具有实质性的证据,然而,鉴于缺席判决这样的程序现状,这些证据没能进入法庭的审查范围之内。
维权群体的持续行动
判决下达以后,那些以李广军作为代表的众多果农并没有选择放弃,他们接连不断地经由多种途径发出声音来维护自身权益,声言要上级有关部门彻底清查此案件中有可能存在的失职以及渎职的行为,并且严格地处置相关的责任人员,他们所提出的诉求直接指向这一案件的程序公正以及实体公正。
在后续联动里头,这些果农呢,进一步把关于大连殿龙公司产品的各类资料给收集起来了,还进行了整理。他们试着从不一样的角度去证明,之前网络文章所反映出来的农资方面的那些问题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是存在现实基础来供讨论的。他们想要凭借这个进而从根源上断定侵权这种情况是不成立的。
案件背后的深层矛盾
此案从表面来看,是一起关于名誉权的纠纷,然而深入探究,却是农资产品消费者、经销商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信任出现危机的体现。果农们碰到问题农资后投诉遭拒,没有门路,于是转而借助网络来寻求舆论方面的帮助,这便是纠纷开始产生的缘由了。
民事纠纷进入司法渠道之际,关键证据被草率采纳,且诉讼程序存在争议,这样一来,矛盾不但没化解,反倒使公众对地方司法公信力以及农业监管效能的质疑加剧,还把个案问题提升为对系统公平性的质问。
对公正司法的迫切期待
这一事件彰显出司法活动接纳社会监督的必然性,每一项判决,特别是关乎弱势群体权益的案子,其证据链条务必坚实稳固,审理程序必定要毫无瑕疵,才可经受住法律及时光的审验。
公众期盼着一个明晰确定的调查结论,那份没有盖章没有签字的情况分析意见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诉讼程序之中存在的那些小毛病到底是不是确实属于疏忽大意呢,只有把这些问题完全分辨清楚,才能够修复受到损害的司法权威,并且也能够让那些在维护自身权益道路上不停努力奔波的人们看到真正意义上可称之为公平公正的结果。
这份未盖章签字的“证据”,竟然能够对判决结果产生左右影响,您觉得在司法实践当中,应该设立怎样的防火墙,才可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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